Tuesday, November 15, 2005

我为什么上桥抗议?── 兼谈隐私权与张东岳命案

10月31日,为了揭露加拿大联邦政府参与了多伦多华人女童张东岳命案这一阴谋,我不惜冒着生命与失去自由的危险攀上帕特抗议,后被警察关押达27小时之久。前面我在《我获释了,但阴谋还继续!》一文中介绍了我抗议及被捕后的情况;这里,我要为读者讲讲我为什么选择上桥抗议这一不同寻常的方式。

其实,看过我个人网站的读者可能知道,为了揭露多伦多女童张东岳谋杀案的真相我几乎是竭尽全力。我是在2004年夏天嫌犯陈敏被捕后,根据该案露出的诸多疑点,再加上所掌握的一些事实,根据推理得出了张东岳命案很可能是一起针对华人移民的种族仇视案、加拿大政府至少知道而且很可能参与了此案的结论的。一年多来,为了揭露这个案件的可怕真相,我不惜自费两次去联邦首都渥太华,住在为无家可归者提供的收容站里(很有可能因此而传染上肺结核),在零下一二十度的气温下在国会山庄前抗议。而且从2004年10月20日到今年6月国会散会前夕,我大部分时间都是绝食抗议,体重减轻最多达30多磅。了解了这些事实,读者就知道,两个星期前我到帕特桥上抗议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只不过是媒体对我这一年多来的抗议一直没有报导罢了。

以上这些事实都可以为我上桥抗议作出解释。但更深层的原因可能只有极少数仔细读过我个人网站的读者才可能想得到:即隐私权(或者更贴切地说,被剥夺的隐私权)不仅仅是张东岳命案发生的一个关键因素,它在随后真相的掩盖中也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毫无隐私的情况下,我对通过正常途径上媒体已经不抱如何希望了。

我个人网站的主要内容是那个题目叫做《一个即无工作又无隐私的移民》的英文报告。从这个报告可以得知,我的隐私权或多或少地被剥夺已经有十年之久。开始侵犯我隐私的是几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弄清我找哪方面的工作以及在哪里找工作,以便对这些公司散步谣言、施加影响使得我无法找到工作(第四章)。最可恶的是我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借了钱自己做投资,他们却通过侵犯我的隐私弄清我在哪里做投资,然后在2000年10月20-24日左右对证券交易所和经纪公司施加影响,硬是象强盗一样将我网上投资帐户里的钱抢走(第五章),逼得我非告他们不可。(我认为,正是我在2002年11月提出了民事诉讼这一事件促使了张东岳命案阴谋的展开。至於受害者为什么是张东岳,我在《跟张东岳命案的联系》一文中已有过叙述;当然,受害者也有可能是另一华人女童,这正是这一杀人案的恶劣性。)

隐私权不仅仅是说公民的隐私有不受侵犯的权力,还包括同等重要的知情权,即公民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无论这些信息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在私人公司存档,公民都有获得这些信息、并对其中不正确信息要求进行修改的权力。我是在“网上抢劫案”发生后的2001年初根据《隐私法》行使我的知情权、对移民部提出隐私索请的。而政府也正是在接到并拒绝我的隐私索请后加入到骚扰我的行列中来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政府参与到张东岳命案阴谋的一部分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张东岳被掠走之前两个星期左右,“他们”从中国派来的最后一个女子想与我发生性关系没有成功,而该女子是需要加拿大签证才能过来的。)

知情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假信息或错信息不仅会对作为信息主体的个人造成伤害,而且它还会引发各种不必要的冲突。这就涉及到了警察到现在为止还不清楚的张东岳命案的动机。我在《跟张东岳命案的联系》中说过,我 认为作案动机是以 种族歧视为引线的憎恨。这种憎恨──正象我在跟加拿大广播公司电台的采访中所讲的──其实是一种捏造出来的憎恨MANUFACTURED HATRED,更是一种虚构的憎恨 FALSIFIED HATRED。这种憎恨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政府把我当作是二等公民,剥夺了我的知情权,使得那些作为一等公民的“真正加拿大人”能够对政府畅所欲言,将 一个或几个白人女孩对我有“性趣”(这种“性趣”是否是被大人唆使还有待讨论)这种乌龙事情无限夸大,憎恨就是这么生产出来的;而对我来说更为重要的事实 (生活被骚扰,工作被破坏)连政府是否有数我都不得而知。

再回到我现在的情况。为什么媒体不报导张东岳命案的真相?除了主流媒体本身的种族歧视的倾向以及偏袒执政自由党之 外,我被剥夺了隐私权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象我在没有隐私的情况下公司会听信各种谣言而不录用我、政府会听信各种谣言而憎恨我一样,在我现在完全没有 隐私的情况下,即使有那么一些有良心的记者想报导我为揭露张东岳命案的阴谋所作的努力,“他们”通过侵犯我的隐私,一旦知道我跟某些媒体有联系,这些媒体 就会受到各种压力或针对我的谣言的干扰。有关情况其实我在网站上已经有过记载。比方说,在上一次联邦大选期间就有政客在那里吹风说我精神有问题;过去一年 里政府或政客更是经常用政治来对我作文章,并以此影响媒体对我的看法。现在我用中文写了几篇随笔,说我精神有问题可能在华人中间没有了市场,估计“他们” 又要通过编造别的谣言来作文章了。

这可能是几天前,我接受一家中文媒体采访,该媒体专问我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的原因吧。至於是谁有这么大的能量能够掌握我的一举一动,可能就是我下一篇文章的主题了。

Sunday, November 06, 2005

我获释了,但阴谋还在继续!

大温地区的读者可能知道,周一(1031号)有一亚裔男子在帕特上抗议加拿大政府掩盖张东岳命案的真相。那人就是我。
首先,我要向因为我的而受到影响的读者深表歉意!我没想到我的抗议会这么长时间才得以解决;警察对此是要负一定责任的。我认为警察是有意这么做的,目的是要引起公众对我的不满。关于为什么选择这种抗议方式、以及当天的具体细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向读者汇报。我获释后,感觉到政府的阴谋在继续,因此有必要先写一下我被拘留之后的情况。
我是周二下午5点半左右被释放的,一共被关押27个小时。受到的指控是 mischief。一般情况下,受这种指控会在被拘留后几个小时内获释;当我周一晚上仍被关在看守所时,感到很纳闷也很担忧。后来才知道检察官(Crown Counsel)想法庭命令我接受三天强制性精神测试。我觉得们知道我不是精神失常,就是想多关我几天。三天强制性精神测试须在警察看押下进行,这样我在本周五之前就不可能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就连找律的机会都很少。
为什么多关我几天对政府很重要呢?有一点政治头脑的读者可能知道,本周二高梅报告(Gomery Report)出炉,联邦自由党政府济济可危,如果公众在本周内知道联邦政府掩盖了张东岳命案的真相,政府可能就不能承受这个压力,联邦就会在几个星期内举行。错过了这个星期,由於下星期国会休会,政府就可以苟延残喘到明年春天了。
的确,张东岳命案与由高梅法官所调查的自由党赞助丑闻联邦自由党政府的两大政治包袱关于加拿大各政治帮派如何处理这两大,我在博客www.jyu3.blogspot.com上有专门记载,其中包括我跟前任总理穆偌尼Brian Mulroney的人打交道的一些细节还包括另一位前任总理克雷蒂安Jean Chretien的人Warren Kinsella 如何年初企图利用所知道的张东岳命案真相使高梅聆Gomery Inquiry)。所不同的是,自由党赞助丑闻为公众所知,张东岳命案的真相还被主流媒体所掩盖;就象我在太平洋门户之构想看媒体不公这篇文章中述的,加拿大的主流媒体是向执政自由党一边倒的(关于加拿大主流媒体知道张东岳命案真相的一些事,可参见我的博客www.jyu2.blogspot.com )。
再回到我被关押时的情形。因为我没有律师,法庭为我指定了一个该律师仅与我见面了大概不到二十分,因此对我的情况不太了解。他可能先与检察官协商了一下。在法庭上,检察官向法官提出了在警察看押下对我进行过夜OVERNIGHT)精神测试这种测试还是有可能拖好几天)的要求,法官听完后说她的理由很充分。刚好到12点半午间休息,我即庭警告我的律我想在下午开庭之前见他,但不知是庭警没有告还是我的律没有时间,再没有单独见我。
下午两点重新开庭,我的律向法官介绍了我的生平之类的情况,并在没有徵求我的意见的情况下,提出ROGERS TYPE ORDER(相当于保外医)。我趁律师走过来问我问题的时候动要求发言,法官听完我的发言对我印象有明显好转,可能判断我不象精神失常,当即同意我的律师提出的保外医。其实,我认为没有必要精神测试,但我没有机会告我的律师。现在虽然可以较为自由的活动,但仍有很多限制。
法官在确定我的保释条件后,对我说了一有关言论自由的话。我当时不知道他说这些话的目的。现在想起来,不知是否是因为检察官向法官提出限制我网上活动而没被法官同意。在法庭上,我想除了检察官之外,没有人读过我网站上的内容。
另外一个情况是,在周二所有出庭的嫌犯中,从上车、下车到见、出庭,我都是最后一个。所以,我也是最后一个才拿到保释文件释放的。看来,检察官是想让我尽量在里面多呆一些时间。
我出来以后才看到媒体对我的抗议报导得很少。有报导的也只是报导议对交通的影响,以及说精神问题。因为记者都是从警察那里得到息的,这其实是警察故意引导媒体这么报导的。 《温哥报》引述新西敏市警察 Joe Spindor 说我有精神分裂症 (See clarification below)这简直是胡扯!(我在网上说过我抑郁,但绝对没有别的问题。难怪法庭上看不到几个听众。如果我仍被关在里面,不用说张东岳命案的真相不可能被披露;我被这么说成是精神分裂,连澄清的机会都没有。(以前我在报告》中已经有过记述,新西敏市警察2002骚扰过我。)
说,我抗议的主要目的是要公众知道张东岳命案的真相。我的衬衫、议牌上都有我的网址。这些警察都知道而且在当天都上网看过,但他们没有告诉媒体,媒体没有报导这方面的情况
最后要说的是,我冒着生命与失去自由的危险这么抗议,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一切都是为了使公众明白:张东岳命案是一起针对移民的种族仇视案,加拿大政府至少知道而且很可能参与了此案。详情请大家上网阅读《跟张东岳命案的联系》一文。
我的主要网址:www.jyu1.blogspot.com 以及 www.sfu.ca/~jyu1

 



Update 20140710:

I recently re-read the November 1, 2005 news report in the Province. I have to say that the newspaper was not exactly clear about the source of that misinformation, i.e., that I suffered from schizophrenia.
 
Here is the original sentence from that report:
Police said the arrested man, who suffers from schizophrenia, "thinks there's a conspiracy to suppress evidence" in the Zhang case.

The vagueness was perhaps deliberate. I would need a lawyer to deal with such a blatant lie about me on a mainstream newspaper.